安徽合肥宿松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国有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及宿松县城区2024年度标定地价更新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一、项目编号:H*FSCG**D**C**** FS**************号 二、项目名称:宿松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国有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及宿松县城区****年度标定地价更新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博源房******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宁国路***号金保中心****室 成交金额:******.** 元 供应商的评审价:******.** 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宿松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国有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及宿松县城区****年度标定地价更新项目(二次)服务范围:完成宿松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国有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及宿松县城区****年度标定地价更新,具体详见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时间:自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提交成果服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五、评审专家名单:胡友明 吕晓青 李红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宿松县孚玉镇人民路***号 联系方式:戴先生***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 地  址:宿松县将军山路朝阳无限小区商铺*-* 联系方式:余女士 *** ****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先生 电  话:*** **** ****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评标一览表 *.得分业绩证明材料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没有关联文件时隐藏xxgk_zclist【我要纠错】主体end网站地图网站标识码:**********皖ICP备********号附件 皖公网安备 **************号主办:宿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宿松县政务公开办公室E-mail:ssxgkb@***.com技术支持电话:****-*******隐私声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本网站已被访问: 次 本站已支持IPV*访问附件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