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徐州民政医院云龙区天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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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云龙区天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建设项目 JSZC-******-HCZD-C****-****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HCZD-C****-****项目名称:云龙区天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如有):**.**万元采购需求:云龙区天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建设项目,内容包括修缮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暖通工程等。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具体根据采购人要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①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份;②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份)或提供****年度财务报告)。*.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任何*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即提供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书)扫描件及所投入的设备明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售价:*.**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五、开启时间:****-**-** **:** (北京时间)地点:徐州市政府采购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一)获取采购文件:****年**月**日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年**月**日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二)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前。*.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三)询问和质疑*.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永嘉新城B座****室(四)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响应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五)终止磋商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六)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八)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九)采购意向链接:http://***.******.***.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e**f*b**-*b**-*d**-****-f*******b**a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徐州民政医院单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淮海东路***号联系人:杨慎忠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鑫声玉城A座一单元*层***、***、***、***室联系人:孟景联系电话:****-*********.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孟景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