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关于新东苑二期第二批保障性住房39#楼工程项目的答疑补充(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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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单位:大丰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的新东苑二期第二批保障性住房**#楼工程补充通知如下:*、本工程地块原有临时办公场所,现已拆除,工程施工前需对原办公场所地坪、围墙及挡土墙拆除清理,各投标人需将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综合考虑进投标报价中,工程结算时,招标人不再将此项费用另外计入结算价款中。*、本工程C轴处有南北贯通地下深一米强电电缆一根,工程施工时,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对地下电缆进行保护,投标人须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在措施项目费中予以考虑,工程结算时,此项费用按投标单位的报价予以计取,不再调整;如投标单位此项费用未报价,则招标人视为中标人已将此费用综合考虑进分部分项清单中或免费为招标人服务,工程结算时一律不予计取。特此通知招 标 人:大丰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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