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蛟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蛟河市2024年第4批次预征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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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被征地村组和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于蛟河市****年第*批次土地征收涉及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蛟河市****年第*批次用地拟征收土地位于蛟河市河南街先锋村、民主街金星村、黄松甸镇伟光村,共涉及*个乡镇*个村,用地总面积*.****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旱地*.****公顷,水浇地*.****公顷)。蛟河市人民政府拟对以上土地履行土地征收程序。一、建设项目名称:蛟河市****年第*批次用地二、用地单位:蛟河市人民政府三、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位置:地块*、蛟河市民主街金星村范围内,用地面积为*.****公顷。地块*、蛟河市河南街先锋村范围内,用地面积为*.****公顷。地块*、蛟河市黄松甸镇伟光村范围内,用地面积为*.****公顷。四、征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五、我局于****年**月**日开始对上述土地进行了现状调查。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特此公告。蛟河市人民政府****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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