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鹤峰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含警示教育基地)及接待中心建设工程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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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条件鹤峰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含警示教育基地)及接待中心建设工程已由恩施州发改审【****】*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鹤峰县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出资比例分别为:**%、**%。招标代理人为:******(湖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m*,其中: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框架结构、六层、建筑面积****.*m*,;接待中心,框架结构、一层、建筑面积***.*m*。项目概算投资****万元。建设地点:鹤峰县容美镇康岭新区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内清单所列全部内容计划工期: ***天招标编号为:YZJES****—****. 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要求申请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 恩施州外的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还须提交本项目所在地州、市(县)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备案登记资料。*.*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资格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各申请人于 ****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 (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鹤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鹤峰县住建局三楼)报名登记,然后凭报名登记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本项目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红色印章)到恩施市施州大道金安大厦A座**楼*******(湖北)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上午午**:**时(北京时间),地点:鹤峰县住建局三楼会议室(鹤峰县连升路*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招 标 人:鹤峰县人民检察院地 址:鹤峰县联 系 人:覃科长电 话:***********招标代理人:******(湖北)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号金安大厦(A座**楼*号)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侯建华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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