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场部小城镇及职工住宅建设项目2#、3#楼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场部小城镇及职工住宅建设项目*#、*#楼工程评标结果公示天明招字 [****]**-**号一、工程名称:场部小城镇及职工住宅建设项目*#、*#楼工程二、工程规模:新建*#、*#二栋职工住宅楼,框架结构,*#楼建筑面积约****.**㎡,*#楼建筑面积约****.**㎡,总建筑面积共****㎡。三、招标方式:邀请招标四、投标截止时间: ****-**-**五、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张永 联系电话: ****-*******六、中标结果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七、中标结果:第一中标候选人:南宁市******;投标报价:捌佰叁拾万肆仟叁佰肆拾肆元叁角玖分 (¥*******.**元)工期:***天,注册建造师:黎敏区。 注册证书编号:桂************。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捌佰叁拾万肆仟伍佰叁拾柒元肆角壹分(¥*******.**元);工期:***天,注册建造师:温贵星。注册证书编号:桂桂************。八、说明:*、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防城港市防城区有关主管部门投诉。*、质疑电话:****-******* 传真: ****-********、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⑴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⑵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⑶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⑷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⑸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被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招标代理单位: ******招 标 人: 广西农垦国有那梭农场日 期: ****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