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关于立项建设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品牌活动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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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附属学校、出版社: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及《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围绕建设教育强国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创新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品牌活动立项建设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活动目标培育和形成一批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需求、符合时代特征、具有时代气息的关爱教育工作品牌,使青少年在参与各项主题活动中,增强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意识,树立起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勤奋学习、艰苦奋斗的远大志向,立志听党话、跟党走。二、活动品牌立项方向(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在青少年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教育活动;(二)实施传承红色基因工程,组织“五老”深入青少年中,讲好红色故事、传承红色基因;(三)积极引导青少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大手拉小手”、“老少共筑中国梦”等主题活动;(四)结合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弘扬清廉家风,开展“厚植廉洁文化根基,助推清廉师大建设”和深化“‘五老’弘扬好家教好家风”主题活动;(五)充分发挥老同志的经验优势和业务专长,协助学院(部)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结合青年教师成长成才需求开展“传帮带”活动;(六)加强“五老”队伍建设,着力在“五老”接续机制建设、优质资源共享、先进典型宣传加强二级关工委建设; (七)探索新时代高校关工委服务社会关心下一代工作新路径、新模式,深入青少年中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科技教育、非遗传承、心理咨询、青年创业技能、家庭教育等方面的实践活动;(八)其它与高等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相关的方向。三、申报主体。以学校二级关工委为主要主体,包括学院(部)、附属学校、出版社关工委。四、立项条件和材料要求(一)申报项目在校内外有较好的影响,得到师生的认可,师生参与面广;(二)申报项目有较好的榜样示范作用,可以借鉴推广;(三)要充分阐述项目的目标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预期工作成效及成果等内容。五、项目申报及管理(一)各二级关工委限申报项目*项,并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品牌活动项目****年立项申报表》(附件)。请将《申报表》(一式两份)纸质版于****年**月**日下午**:**前交到校关工委办公室(育才校区离退处***室),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q.com,联系人:王贤敏,联系电话:*******。(二)校关工委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立项的项目,予以一定经费建设支持。经费使用按照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管理。(三)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年。项目采取动态管理机制,凡获得立项的项目须于立项第二年*月**日前提供一份项目中期成果汇报(另附相关活动方案、新闻发表情况、图片等阶段性成果),未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撤项,将被收回剩余项目经费;第二年**月**日前提供一份项目终期成果总结(需含相关照片或成果图片),如项目完成度较高,且有意向继续开展实施的,经组织评估认定,可继续列入下一年度建设项目。(四)各项目设计、执行过程需符合学校财务、资产等相关管理规定。附件:广西师范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品牌活动****年立项申报表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年**月**日附件附件:广西师范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品牌活动****年立项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