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及标准(2025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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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c-*b*d-*fe*-*ac*****c**b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及标准(****年版)的通知发布时间:****-**-** **:**浏览:次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及标准(****年版)的通知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 定,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财 库〔****〕**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的通知》(财库〔****〕**号)等要求,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年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湖北省财政厅 ****年**月**日附件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一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必须依 法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序 号品 目编码备注A货物类*服务器A*********台式计算机A*********便携式计算机A*********复印机A*********投影仪A********用于测量、测绘等专用投 影仪除外*多功能一体机A*********触控一体机A********单项或批量**万元以上*打印机A********限于A*黑白打印机、A* 彩色打印机、A*黑白打印机、A*彩色打印机*LED显示屏A********单项或批量**万元以上**液晶显示器A**********扫描仪A**********碎纸机A**********乘用车A********限于轿车、越野车、小型 客车、中型客车、大型客 车**电梯A********限于载人电梯、载货电梯、 载人、载货两用电梯、消 防电梯,不包括建设工程 内的电梯**不间断电源A**********空调机A********单项或批量**万元以上**家具A********单项或批量**万元以上**用具A********限于厨卫用具,单项或批 量**万元以上**复印纸A**********基础软件A**********应用软件A********限于信息安全软件C服务类**软件开发服务C********单项或批量**万元以上**信息系统集成C********单项或批量**万元以上实施服务**云计算服务C********单项或批量**万元以上**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C********单项或批量**万元以上**测试评估认证服务C********单项或批量**万元以上**运行维护服务C********单项或批量**万元以上**信息技术咨询服务C********单项或批量**万元以上**网络接入服务C********单项或批量**万元以上**财产保险服务C********限于机动车保险服务,单 项或批量**万元以上**物业管理服务C********单项或批量**万元以上**印刷服务C********单项或批量**万元以上**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C********单项或批量**万元以上**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C********单项或批量**万元以上注:①以上品目和编码按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 〔****〕**号)执行。②集中采购目录不适用于高校、科研院所。③涉 及科技创新产品(包含设备及服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④表中所称“以 上”均包含本数,下同。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集中采购目录外,采购人单项或批量年度采购金额达到分 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实行 分散采购。全省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如下:货物、服务类项目省 级和武汉市本级为***万元、市级为**万元、县级为**万元; 工程类项目省级和武汉市本级为***万元,市县级为**万元。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采购金额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 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 有关规定,由采购人按照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单位内控制 度自行组织实施。 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省级和武汉市本级单项或批量 采购金额达到***万元以上、市县级***万元以上的应当采用 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 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相关要求 (一)关于集中采购项目实施。各级采购人可以不受行政 区域、预算管理级次的限制,自主委托省内集中采购机构组织 开展集中采购活动。鼓励集中采购机构积极承接不同级次、不 同地区采购人的代理业务。 集中采购机构要加强在市场调查、价格测算、产业发展趋势研判、采购合同风险防控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建设,积极推进 批量集中采购,充分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不断提升集中 采购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 (二)关于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实施。 本部门或本系统有 特殊要求,可以统一采购的项目,属于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省 级主管预算单位结合自身业务特点,自行确定本部门集中采购 项目范围,报省财政厅备案后组织实施,可自行委托中央国家 机关集中采购机构或国家部委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三)关于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应采购本国货物、 工程和服务,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应不排斥本国产品参与竞 争。政府采购活动应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乡村产业振 兴、创新、绿色发展等政策目标。采购人应通过采购需求编制、 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确 保政策执行效果。(四)关于涉密采购项目的实施。 涉密政府采购项目按照 财政部和国家保密局关于涉密政府采购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五)关于政府采购工程管理。 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 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依法采用招标方式的,适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应 当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所有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在执行中均应当落实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五、其他事项 (一)采购人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履行工作职能、提供 公共服务使用的水、电、天然气资源、土地等,以及须在党媒、 党报、党刊等特定媒体发布的广告宣传,不编入年度政府采购 预算,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 (二)财政管理实行省直接管理的县级人民政府以及武汉 市所辖各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变更 采购方式的职权。 (三)《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自 ****年*月*日起实施,以往规定与本目录及标准不一致的, 以本目录及标准为准。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湖北省财政厅办公室****年**月**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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