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关于公布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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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号)文件规定,经综合评定,现将新增的清远市佛冈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如下。医药机构名称服务地址法定代表人拟纳入类别张景山诊所佛冈县石角镇振兴中路中华街利安巷**号张景山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 佛冈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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