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4年11月1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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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吨表面处理扩产项目龙岩市长汀县稀土工业园区福******福建******项目位于龙岩市长汀县稀土工业园区,建设性质为扩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现有表面处理车间新增*条共****t/a全自动喷涂生产线(含配套*条自动片料清洗磷化线)、*条共****t/a自动清洗烘干生产线、*条共****t/a自动磷化生产线,研磨区新增***台研磨机,扩大现有纯水制备系统规模到**t/h,并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工程。(一)进一步梳理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除油水洗废水、超声波水洗废水经有机废水处理系统处理(采用高级氧化+絮凝沉淀+生化工艺)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酸洗废水经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采用絮凝沉淀+砂滤+碳滤+袋式过滤+超滤+HAPRO膜分离+曝气+沉淀+砂滤+终端离交工艺)达标后,部分进入中水回用系统回用于生产,部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磷化废水经含磷废水处理系统预处理(采用絮凝沉淀+生化工艺)后进入有机废水处理系统处理;纯水制备浓水、喷淋塔废水经RO浓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根据各类工艺废气污染物的性质采用有效的处理措施,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废贵金属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利用;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砂、废RO膜外售综合利用;槽渣、废槽液滤芯、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退除液、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电镀车间、污水处理站、化学品仓库、危废间等应满足重点防渗要求。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定期开展监测。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制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应急措施,出现污染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补救措施,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储备足够的环境应急物资和设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长汀生态环境局备案。(八)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扩建项目实施后新增废水COD排放量*.**t/a,NH*-N排放量*.****t/a、总锌排放量*.****t/a,废气NOx排放量*.***t/a、非甲烷总烃排放量*.**t/a。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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