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2012年龙水乡和平村、龙江村、花山村省级土地整治项目监理招标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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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名称****年龙水乡和平村、龙江村、花山村省级土地整治项目监理招标招 标 人开阳县龙水乡人民政府代理机构******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开标地点浙江大酒店六楼会议室第一中标候选人深圳市******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商务分 **总分**.*项目经理或总监柯万林报 价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商务分 **.*总分**.*项目经理或总监涂捷报 价第三中标候选人深圳市恒******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商务分 **.*总分**.*项目经理或总监邱铃报价公 示 期****/**/**至****/**/**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