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朝阳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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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朝阳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朝阳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号,中资国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Z*****FW********;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朝阳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预算金额:***万元/年最高限价:***万元/年采购需求: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主要采购内容为物业服务,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服务期*年(合同每年一签,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号,中资国际******;方式: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号,中资国际******一楼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号,中资国际******一楼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发布公告的媒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官网上发布。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朝阳区税务局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号联系人:马女士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号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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