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鹤壁车管所停车场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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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编号SGZB-****-***由鹤壁市公安局建设的 车管所停车场 工程,按照法定程序,于****年**月**日,在鹤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开标,评标工作在市交易中心一楼评标室进行,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公示期: ****年 **月**日—— ****年*月*日中标候选人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投标承诺及拟派管理人员情况* 河******建筑面积 投标报价 投标质量 投标工期 建造师****㎡ ******.** 合格 **天 牛鹏龙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安全员 质检员 材料员渠文成 孔令兴 杨永福 原保林 朱翠萍其它有关管理人员* 河南省******建筑面积 投标报价 投标质量 投标工期 建造师****㎡ ******.** 合格 **天 陈涛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安全员 质检员 材料员范一仓 袁鹏 梁章华 李富强 李莉其它有关管理人员* ******建筑面积 投标报价 投标质量 投标工期 建造师****㎡ ******.** 合格 **天 金志国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安全员 质检员 材料员杜连科 孙永清 马坤 刘国齐 杨淼其它有关管理人员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预审的结果;唱标记录;投标文件被判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废标原因及其依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暂估价、暂列金额等一并公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人对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招标人:鹤壁市公安局联系电话:***********监督单位: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