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平武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平国土资公告[201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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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规划面积为****平方米,其中:红线面积****平方米,绿化面积****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商业**年、住宅**年。宗地编号: ****-***宗地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龙安镇飞龙路东段(原县委)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土地用途: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依现状出让起始价: ****万元加价幅度: **万元备注: 该宗地依现状出让,规划控制指标依照规划红线面积计算(详见平城住函〔****〕**号)。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拍卖出让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本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平武县国土资源局利用股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平武县国土资源局利用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 在 平武县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进行。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拍卖设保底价,按照不低于保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所交款项必须写明备注:****-***号宗地拍卖竞买保证金。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平武县国土资源局联 系 人:联系电话:****-*******开户单位:平武县国土资源局开户银行:农行平武支行营业部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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