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建瓯市江滨路安置房外侧户外广告位建设经营权出让招标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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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利用我市户外广告资源,规范户外广告经营行为,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户外广告经营秩序,经建瓯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瓯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委托我******对江滨路安置房外侧户外广告位建设经营权出让向社会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出让的广告位的基本情况 编号 位置 广告位类型 面积 (平方米) 使用年限 (年) 出让起价 (元/年) 投标保证金 (元) * 江滨路安置房外侧(彩钢板围墙外侧) 图案、文字(样式按江滨路凤凰桑拿门口) ***m × *m (横式结构) * ***** ***** 二、******或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投标。 三、本次建瓯市江滨路安置房外侧户外广告位建设经营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建瓯市江滨路安置房外侧户外广告位建设经营权出让广告位招租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每天上午 * 时 ** 分至 ** 时**分,下午 ** 时 ** 分至 ** 时 **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建瓯代表处(建瓯市恒昌大厦四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元/份,售后不退。 五、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年*月*日下午**:**时前以电汇或银行转帐形式汇达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贰万元。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投标条件并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委托人将在****年*月*日下午*:**时前确认其投标资格发给《投标人资格确认书》。 六、本次建瓯市江滨路安置房外侧户外广告位建设经营权出让招标地点在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紫芝街**号原一所对面),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委托人带身份证和投标资格书到场核验登记参加投标。 七、 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 *月*日下午 * 时 ** 分,提交地点为: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紫芝街**号原一所对面);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委托人持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资料的凭证核验;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建瓯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 地 址: 建瓯西大街,邮编: ****** ; 电话:******* 联系人:詹健坤。 招标代理机构: ****** 建瓯办事处地址:建瓯市恒昌大厦四楼,邮编:****** ; 电话: *******、******* 传真: ****-******* ; 联系人: 邱 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 名: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 开户行: 建瓯市农行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