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合肥学院新区基础实验设施更新添置(第3包:化学实验室实验台等基础设施添置)项目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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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学院新区基础实验设施更新添置(第*包:化学实验室实验台等基础设施添置)”项目(项目编号:****CGFZ****)答疑公告如下: *、因实验室家具行业所用木材均为已加工过的板材,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资质证书 ”打分项中“*、具有木材加工许可证的,得*分”是否可取消?答:取消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资质证书 ”打分项中“*、具有木材加工许可证的,得*分”,同时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资质证书(*-**分)”现修改为“资质证书(*-**分)”。*、本项目为实验室家具建设,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资质证书 ”打分项中 “*、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证书的,得*分”是否可取消?答:考虑到本项目采购需求中包含通风柜、风机、线缆及开关等电气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资质证书 ”打分项中“*、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证书的,得*分”不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没有则不得分。*、关于售后服务:本地化服务是指什么?质量做好了,不需要本地化服务,且现在交通发达,是否考虑取消本地化服务打分?答:本地化服务的具体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十三”;考虑到使用过程中对售后服务的及时性等要求,本地化服务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分,没有则不得分。*、关于技术部分的“质量保证”:通风柜、实验台、气瓶柜的质量有产品检测报告可体现,是否考虑取消“质量保证”的打分项?答:“质量保证”中的保险是指产品质量保证保险,是对产品质量的一种有效保证。投标人均可自主参加投保。考虑到产品质量保证和采购人权益的保障等,“质量保证”打分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未投保的则不得分。*、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价(*-**分)由评委根据所投产品品牌知名度、新技术先进性及性价比、产品是否具有专利性等进行综合评价,[*-**]分。现修改为:综合评价(*-**分)由评委根据所投产品品牌知名度、新技术先进性及性价比、产品是否具有专利性等进行综合评价,[*-**]分。*、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技术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现修改为:“技术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其他不变。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联系方法: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号(原合肥市委)四楼项目联系人:李工(招标投标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号窗口)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