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大宗物品——粮油肉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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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机关食堂大宗物品——粮油肉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已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者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公示期为自采购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满之日起七个******提出质疑。( ****-****SSG**B**,请点击打开) 一、采购项目编号:****-****SSG**B** 二、采购项目名称:机关食堂大宗物品——粮油肉副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 、项目内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政府机关食堂大宗物品——大米、食用油、新鲜肉类(猪牛羊、生禽、水产等新鲜产品)、冰鲜肉类(冰鲜产品)、副食品类项目(如蛋类、豆制品及其它辅料)。 分包品目数量备注* 大米约*****千克/年**** 年本项开支约**万元食用油约****千克/年* 新鲜肉类(猪牛羊、生禽、水产等新鲜产品)约*****千克/年**** 年本项开支约***万元新鲜蔬菜及副食品类项目(如蛋类、豆制品及其它辅料)约*****千克/年冰鲜肉类(猪牛羊、生禽、水产等冰鲜产品) 约***千克/年* 调味品、日杂、水果等**** 年本项开支约**万元本项目共分*个分包,供应商可对本项目各分包全部或部分进行报价,各分包不得拆分。 * 、供应期限:自合同生效后 * 年。 * 、项目类别:货物类 四、供应商资格: *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拟投标项目,良好的经商信誉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 、分包*供应商经营场地面积不低于**平方米。 * 、分包*、分包*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 、供应商具有固定的销售服务人员及运输能力,并愿意接受相关质检单位的商品质量检测。 * 、供应商对中标食品的经营不得转包。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投标供应商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要求原件的须提供原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年 ** 月 ** 日*时**分起至****年 * 月 * 日**时**分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年 * 月 ** 日上午*时**分(注上午*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张边路*号“三水广场”三座***。 八、开标评标时间:****年 * 月 ** 日上午*时**分 九、开标评标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张边路*号“三水广场”三座***。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号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广仁路*号广仁大厦六楼 联系人:赖先生、冯先生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财务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