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大邑县工业区东区8号路等道路绿化苗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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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公告标题: 大邑县工业区东区*号路等道路绿化苗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预审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大邑县工业区东区*号路等道路绿化苗木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DYZCZ****-*** 公告发布时间: ****年**月**日**时*分 行政区划: 成都市-大邑县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 购 人: 采购包个数: * 委托招标单位/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号: 更正公告:无 采购内容: 涉及绿化道路共*条,长度约*.***公里,绿化面积约*****平方米。用杜英、楠木、香樟等间种道路两侧绿化带后密植麦冬草。请下载附件。 申请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注册资金≥人民币***万元;*、投标人应具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三级(不含)以上资质;*、投标人必须具有三个(含)以上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由投标人承诺,若投标人承诺不属实,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人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此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注:*、本项目所有投标人资格在评标时评审。所有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以上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可能导致其投标资格被取消。*、对资格条件涉及的证明材料,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在评标过程中以及结果公示期内抽查原件。中标候选人应在接到招标采购单位通知时在规定时间之内(结果公示期内抽查原件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日内)将要求的原件提供给招标采购单位审查。若有以下情况,则投标人涉嫌虚假应标: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审查,且未对招标采购单位和财政部门作出有效说明和证明的;②、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与投标文件内的复印件明显不符,涉嫌篡改的。若有虚假应标情况,则招标采购单位有权依次选择下一中标候选人。 报名开始时间: ****-**-** **:**:**-- 公示截至时间: ****年*月*日**时*分 联系人/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大邑县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 大邑县箭道街**号(一楼)联 系 人:米老师联系电话、传真:***-******** 其它内容: 备 注: 采购公告: 暂无 附 件: 工业区*号绿化.ziphttp://***.******.***/detailys.php?con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