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关于遴选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主体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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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确保我县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山东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机字〔****〕*号)和《济宁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济农机字〔****〕**号)等文件规定,通过遴选,我县未新增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主体,梁山县农机报废回收拆解工作仍由已备案的梁山县万仓农业机械维修中心(万仓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现予以公告。 梁山县农业机械现代化发展促进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