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佛山市南海新桂城水厂工程(38万m3/d)设备采购招标项目二:水泵及高低压配电等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的补充说明0612-1240T086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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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T*******)************的委托,对佛山市南海新桂城水厂工程(**万m*/d)设备采购招标项目二:水泵及高低压配电等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在开标时对“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核验的事项补充说明如下:(*)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其业绩满足招标公告“各包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对应的原件,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三方的共同见证下进行核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的,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其投标文件正本对应的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已核”章。只有通过原件核验的业绩方可成为其是否满足资格要求的评审依据。(*)原招标文件中,与以上内容矛盾的,均以本次补充说明为准。特此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