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重点区域道路停车电子收费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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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的委托,对重点区域道路停车电子收费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本项目报名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招**- *****、 项目名称:重点区域道路停车电子收费服务项目*、 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服务要求和内容*、 服务时间: 一年二、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投标人须具备提供道路停车电子收费服务的能力;*、 投标人在上海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提供售后服务的人员,且经营业绩良好,诚实守信;非本市投标单位,须在上海市有售后服务机构;*、 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且经营状况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 报名的时间、地点:对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持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至上海市曹杨路***弄**号(中世办公楼)***室参加本项目报名。对本项目有意向的合格******之前先电话联系。凡愿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办理。五、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在有效期内并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 提供在本市具有经营场所或常驻售后服务机构证明(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注: 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原件查验后将退还供应商 (原件如有缺少,恕不接受)。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六、 招标文件的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本(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曹杨路***弄**号中世办公楼)七、 招标答疑会时间:如有,另行书面通知招标答疑会地点:上海市曹杨路***弄**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八、 领取补充招标文件:如有,将以书面形式统一发放所有投标人,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九、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递交地点:上海市曹杨路***弄**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十、 开标会时间:****年*月**日上午*:**开标会地点:上海市曹杨路***弄**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十一、 联系方式:招标单位: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地 址:中山南路****号联 系 人:顾学海电 话:***-********招标代理单位:******地 址: 上海市曹杨路***弄**号(中世办公楼)邮 编: ******联 系 人:赵贞电 话: ***-********传 真:***-********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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