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林和街道办事处智慧社区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GZIT2012-TP0023)采购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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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林和街道办事处智慧社区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GZIT****-TP****)采购结果公告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林和街道办事处的委托,于****年**月**日就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林和街道办事处智慧社区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ZIT****-TP****)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采购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林和街道办事处。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林和街道办事处智慧社区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三、项目编号:GZIT****-TP****。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一)采购内容:建设智慧社区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包括综合服务系统、综合管理系统、应用支撑系统;采购综合服务系统硬件配置,包括高拍仪、激光条形码阅读器、二代身份证阅读器。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二)实施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林和街道办事处指定地点。(三)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完成有关供货、软件开发、安装实施及调试,进入上线试运行;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完成验收。六、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日期:****年**月**日;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网和我中心网站。七、评审信息(一)评审日期:****年**月*日。(二)评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楼第五会议室。(三)谈判小组成员:郑华杰、李军、薛燕媚。八、采购结果:采购结果:根据穗天林处函『****』**号文的意见,根据穗天林处函『****』**号文的意见,该项目与天河区和信息化科信局《智慧天河:智慧应用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有冲突,经与区财政局、区科信局协商,该项目中止采购。自本采购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我中心将按照供应商提供的《谈判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供应商账户,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九、联系事项: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网址:http://***.******.***.cn/;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和下午*:**-*:**时。采购人联系人:周述用 联系电话:***********。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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