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福建医科大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回收处置询价第三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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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清查、校内公示认领(****年*月*日至*月*日),福建医科大学现有无人认领电动自行车**辆(其中旗山校区**辆、乌山校区**辆),自行车***辆(其中旗山校区***辆,乌山校区**辆),需进行回收处置,拟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邀请具有相关回收处置资质的企业参与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询价公示时间****年**月**日至**月**日二、现场查勘与资格审查符合报价资格条件的企业可以委派*人,现场查勘回收处置车辆情况。(一)报价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资质。(二)查勘时间旗山校区:**月**日上午*:**-**:**乌山校区:**月**日下午**:**-**:**(三)查勘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质验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危险废物经营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纸)。*.如非法人代表参加,请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三、现场报价(一)报价人须知*.不得与其他报价人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报价人,不得损害我校或其他报价人合法权益。*.请于****年**月**日上午**点,将报价材料送达福建医科大学旗山校区北门征兵工作站,材料包含:(*)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单(附件);(*)危险废物经营资质和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资质证明材料(现场查勘时已提交的,不再重复提交)。上材料加盖公章并密封在文件袋或信封内,封口加盖公章,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按无效报价处理。(二)开标地点福建医科大学旗山校区北门征兵工作站四、询价规则(一)根据报价人所报总价格由高到低的顺序确认成交候选人(总报价相同时按照递交报价材料先后顺序确定),最高总报价者为第一成交人,如成交人放弃或无法履行合同的,总报价次高者递补为成交人,依次类推。(二)本次公告至少一家符合报价条件,本次询价有效。五、相关要求(一)第一成交人需在接到通知*天内与我校签订回收处置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将回收处置的成交款转至我校账户。(二)成交人须在签订合同后*天内将车辆回收及搬运完毕,搬运过程所产生的清运费、保洁费、人身保险费等费用由成交人负责。(三)回收处置的车辆不允许现场切割、破解,需整体回收且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处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成交人承担。六、财务账号单位名称:福建医科大学开户行:******福州广达支行账号:********************联系人:李老师电话:***********附件:报价单福建医科大学保卫处****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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