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云南省卫生厅心电监护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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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云南省卫生厅(采购人)的委托,对云南省卫生厅心电监护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招标范围*.*招标编号:YZ**************.*招标内容: 货物需求一览表包号产品名称数量计量单位交货地点*心电图机(**导)***台云南省**个州市辖区内各县卫生局,采购人指定地点*心电监护仪****台云南省**个州市辖区内各县卫生局,采购人指定地点*心电监护仪****台云南省**个州市辖区内各县卫生局,采购人指定地点*心电监护仪****台云南省**个州市辖区内各县卫生局,采购人指定地点*脑电图**台云南省**个州市辖区内各县卫生局,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包号*、包号*自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包号*、包号*、包号*自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报出最短交货期,交货期将作为评审因素之一。*.*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所有货物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费用需包含在投标报价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投标人可按照包号对一个或多个包号的设备进行投标,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予以确认,投标时必须按照包号分别进行制作、封装及投递投标文件,投标人需对所投包内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并具有所参与投标项目内容的经营或生产范围。*.*如果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须由制造商直接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通知(国药监械【****】***号)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具备相关资质,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强制性认证证书。*.* 投标人资信证明文件,内容可为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或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企业近三年无行贿犯罪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原件;须提供近三年投标人无被执行财产、无诉讼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原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证明材料凡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未提供。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室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 ***元/包,售后不退。*.*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并在汇款附言中注明该项目招标编号及包号。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投递投标文件时间:****年*月**日**:**~**:***.*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为高新区科发路***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云南省卫生厅招标代理机构:******联 系 人:张林秀 刘阳 倪粒桑 联系电话:****-*******/******* 传真:****-*******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号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昆明西市区支行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