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关于公开征求制定《佛冈县龙山镇民安水厂供水价格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和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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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年版)》等文件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定了《佛冈县龙山镇民安水厂供水价格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收费标准意见和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 提出反馈意见途径: 电子邮箱:****** 电话:******* 邮寄地址:佛冈县人民中心东楼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室;邮编:******。 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佛冈县龙山镇民安水厂供水价格收费标准 (征求意见初稿) ****年,佛冈县龙山镇民安水厂(以下简称:“民安水厂”)已完成升级改造,同时已达到城乡饮用水供水条件,为保障水厂周边居民用水稳定和水厂正常运营,现需制定“民安水厂”供水价格收费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费依据 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年版)》第*项定价内容:“城乡公共管网供应的自来水价格”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镇供水价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粤发改规〔****〕*号)第十五条:“鼓励城镇供水企业向邻近农村扩网供水,直接抄表到户,实行面向农村用户的终端水价制度。......逐步实现城乡统一管网、统一质量、统一服务、统一价格。”的规定,目前,“民安水厂”暂向一间企业、四个行政村供水,未来计划进一步扩大供水范围,因此,供水价格应当实行政府定价。 二、收费理由 为进一步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步伐,推动全县水资源高效调配,提高供水安全可靠性,有效解决龙山镇清水迳、从化围、上岳、下岳四个行政村*****名居民用水以及相关企业供水问题,****年佛******以****.**万元收购了“民安水厂”,目前,水厂运营和供水准备工作已就绪,现需制定“民安水厂”供水价格收费标准,以确保“民安水厂”顺利运营。 三、制定收费标准情况 (一)定价方法情况 以“尊重现状、结合民意”为原则。充分尊重村级供水管网建设现状和群众意愿,通过召开龙山镇清水迳、从化围、上岳、下岳等四个行政村村民代表大会,调查了解群众承受能力和意愿,合理制定“民安水厂”供水价格。 以“同一镇域、统一价格”为原则。以龙山镇范围已建成水厂供水价格和社会稳定因素为基础,统筹结合水厂运行成本、企业申请、群众承受能力等情况制定供水价格,确保供水价格能够顺利实施。 (二)成本测算情况 根据******(民安水厂)城镇供水成本测算报告》,“民安水厂”平均供水价格(含税)为*.**元/立方米。 (三)制定收费标准情况 依照“尊重现状、结合民意”,“同一镇域、统一价格”原则,结合业主单位申请,制定“民安水厂”供水价格收费标准如下: 佛冈县龙山镇民安水厂供水价格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用水类别单位销售价格居民生活用水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元/立方米*.**特种用水元/立方米*.**四、其他规定 本通知自****年*月*日起执行,有效期*年。为确保龙山镇供水价格统一性,今后龙山镇新建水厂并且由县属国有企业收购或接管的,向企业、城镇居民、农村地区等供水的,其供水价格可参照本收费标准执行,也可根据成本申请重新制定供水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