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手术室设备及附件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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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手术室设备及附件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更正公告发布时间:****-**-** **:**:**本文来源: 后勤保卫科 阅读次数:* 分享到: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手术室设备及附件采购项目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更正原因:变更采购文件更正内容:(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项目简介中原“头戴式手术放大镜不属于医疗器械产品”现更正为:头戴式手术放大镜属于医疗器械产品(二)其余不变。其他内容不变更正日期:****年**月**日三、其他补充事项采购品目:手术室设备及附件;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联系电话:***-********、***-********、***-********。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号。采购计划号:********************[****]*****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变更后的采购文件以一体化平台推送的采购文件为准。因本次未变更参数,默认本次变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若投标人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请于****年**月**日**:**前回复至工作人员邮箱(**********[at]qq[dot]com),否则采购人将认为此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不做延期开标处理。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南路*号联系方式:陈老师****-********.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号*栋**层*号联系方式:张慧静、丁春来************.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慧静、丁春来电话:***********注:本项目公告最终以四川政府采购网站发布信息为准。详情登陆http://***.******.***.cn/cms-sc/site/sichuan/index.html扫一扫 手机端浏览图片附件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