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新都区2024年香城中学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标段补遗书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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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窗体顶端一、按照《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 版)的通知》(成住建发[****]*** 号)文件要求,现对本项目作出如下更正: (一)删除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条入围条件”条款。(二)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 条中“(*)入围条件”条款。(三)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 条中“(**)未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接受信用评价管理的(仅适用于要求信用评价的)”条款。(四)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信用得分评分标准,评标时投标人此项得分均以满分计。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修改为: ****年**月**日**时**分。投标有效期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三、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潜在投标人未自行下载本工程所有补遗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查阅。窗体底端招 标 人:成都市新都香城中学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