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淳安县城管工作辅助用房室外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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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淳安县城管工作辅助用房室外工程已经备案。招标人为淳安县城市管理综合监察大队,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淳安县千岛湖镇投资总额***.**万元 *.工程规模: 保证金 万元 *.本公告共划分成*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 ZJJA********A**淳安县城管工作辅助用房室外工程淳安县城管工作辅助用房室外工程** 日历天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其他要求: 四、其他说明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淳安县城市管理综合监察大队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地 址:排岭北路**号一楼招标部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郑飞联 系 人:郑柯 电 话:***********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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