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广东汕尾2012年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可交易碳汇造林项目(一、二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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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农业和水利局(林业局)拟造林的****年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可交易碳汇造林项目(一、二期)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年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可交易碳汇造林项目共有二期,一期工程建设面积****.*亩,主要分布在共*个作业小班,全部为人工造林,投资为***万元(上级财政拨款);二期工程建设面积****.*亩,主要分布在共**个作业小班,全部为人工造林,投资为**.*万元(地方财政自筹);工程总投资为***.*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 工程建设地点:田墘街道。*.*、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碳汇造林项目检查验收办法(试行)》标准。*、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有关部门核发的造林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的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在报名前一天须亲临招标单位作出投标承诺,进行签名并盖公章确认。*、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到汕尾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处报名,时间为 ****年*月 *日至*月* 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时(节假日照常上班),报名时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带齐以下材料:*.* 、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书证明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造林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林业工程师的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承诺书原件;*.*、 投标申请人自投标申请之日算起前三年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两次及以上一般安全事故的声明书原件。以上报名资料的复印件(须是A*纸,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资料封面须注明“****年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可交易碳汇造林项目(一、二期)工程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及投标申请人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招标人按照本公告第*、*条规定条件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年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可交易碳汇造林项目(一、二期)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进行核对,核对结果由招标人发出《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核对结果通知书》。核对结果符合要求并被确定为正式投标人的单位可凭招标人发出的通知书从汕尾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处获取招标文件(不设邮购),每套招标文件售价***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核对结果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为准。招 标 人: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农业和水利局(林业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林先生招标代理机构:汕******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人:林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