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关于广东省东江干流河源段2012年度河砂开采权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内容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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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我司于****年**月**日在“河源建设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投资招商网”、“河源日报”发布的广东省东江干流河源段****年度河砂开采权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内容作如下更正:*、原公告第五条的第*项:“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少于人民币***万元(含***万元)的注明专用于所投标段(必须是投标人名义)的投标履约保函(有效期为招标结果公示截止之日起至少**天)复印件” 和原资格预审文件第*页第*)项以及原资格预审文件第**页附件*序号**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内容,现统一修改为:“投标人须提供企业基本账户不少于人民币***万元(含***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另,原资格预审文件第*页附件*第*)项“投标履约保函”和原资格预审文件第**页附件*序号**之审查内容“投标履约保函”统一对应修改为“银行存款证明”。*、原公告第七条的第*项:“*、预计可采区进场采砂时间为****年*月前(东水采区除外),”现修改为“*、预计可采区进场采砂时间为****年*月前,”。*、原资格预审文件第*页第**)项第三段整段内容(已中标与本标段开采时间有重叠的采砂单位、项目经理、采砂船……可采区河砂开采权的取得和已中标的采砂船是以中标公示或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所涉及的为准。),现更正为:“已中标与本标段开采时间有重叠的采砂单位、项目经理、采砂船不能够作为本次资格审查和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采砂作业人员和工具。”。*、原招标公告和原资格预审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招标人:河源市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