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兴安县迎宾路(留园城门至三将军铜像段)管线下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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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授兴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拟对兴安县迎宾路(留园城门至三将军铜像段)管线下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国内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为便于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条件兴安县迎宾路(留园城门至三将军铜像段)管线下地工程已由兴安县发改局以兴发改字[****]**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国有。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兴安县迎宾路(留园城门至三将军铜像段)管线下地工程。*、建设规模:总长约*.*km,总投资约***万元。*、建设地点:兴安县迎宾路。*、招标范围:按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业主单位要求完成管材及土建安装施工(其中燃气、电信管材及配套管件、阀门等由业主单位提供)。*、计划工期: ****年*月至****年*月,**日历天。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较强的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资质要求: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报名时由拟投入本项目经理和专职投标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和职称证书、身份证;(*)拟派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材料员)岗位证书、养老保险手册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年*月~****年**月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人员配备必须按照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号文《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规定;(*)到兴安县检察机关出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交原件)。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区属(通过在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年度备案)或桂林市的施工企业在兴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资质登记备案后可直接报名。其它通过在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度备案的施工企业需在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兴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本工程单项备案后方能报名。广西区外来企业还须持有广西建设厅备案登记手续。备案登记表可在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下载(http://***.******.***/index.asp)。四、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元 月 * 日至****年 元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到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兴安县三台路**号兴安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二楼)报名。五、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报名后,除不可抗力外应依法参与投标,如投标人自行放弃投标,按市招标站市招字[****]**号文处理。*、持专职投标员证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图纸资料费按成本费另收,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六、联系方式招标人:兴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兴安县三台路**号联系人:王站长电话:****-*******代理人: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地 址:桂林市中山北路**号三楼联系人:李先生电话(传真):****-*******招标管理机构:兴安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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