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佛山市禅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的注销公告(加朋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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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现佛******(原经营游泳池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号兆阳大厦一座**楼**-**号)《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详见附件)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现予以公告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企业名单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企业名单序数企业名称许可证号*佛******************** 佛山市禅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年**月**日 (联系人:庞裕华,联系电话:********) 附件: 注销公告(佛******).pdf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