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蛟河市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十三)整改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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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市整改办印发《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市涉及第九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任务
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缺失。《吉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年**月*日起施行)规定,“实行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编码登记制度。在本省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基本信息、污染控制技术信息、排放检验信息等信息编码登记”等。督察发现,吉林市****年以来累计完成编码登记****台,制牌发牌***台,仅占**%。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为进一步加快推进蛟河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备案登记发牌制牌工作,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蛟河市分局多次组织对辖区内天开区、新区等企业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梳理、排查工作,严明非道路移动机械备案登记制牌发牌工作重要性,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系统录入责任。
(二)组织进行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录入培训,同时,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蛟河市分局工作人员**余次入企业进行现场指导以及抽检工作,对现场发现未上牌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要求进行上牌,同时建立微信群由专人负责对企业进行答疑解惑,在减轻企业压力同时加快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录入效率。截止目前登记***台,制牌发牌***台,发牌率***%。
针对此项问题整改,我市已完成整改工作,现将整改资料上报,并申请销号。
联系人:刘玉洋
工作单位: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蛟河市分局
联系电话:********蛟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月*日初审:赵鑫 复审:解峰 终审;张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