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关于禁止擅自进入广西古龙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有关区域开展户外活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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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近年来,广西古龙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的“乌鸦山”成为了网红打卡点,引来了各地游客前往踏青、野外露营等。为了防止因“驴友”非法进入保护区开展户外活动,导致出现人员迷失、意外伤亡等情况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禁止任何人进入广西古龙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禁止在保护区的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因科学研究需要,必须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缓冲区从事非破坏性的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活动的,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二、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三、对因非法进入自然保护区造成人身伤亡等事故的,由各责任人依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四、对因非法进入自然保护区造成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破坏的,依法追究其生态环境损坏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监督举报电话:****-*******。特此通告。附件:广西古龙山自然保护区功能分区图靖西市林业局****年**月**日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