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或停用特种设备的公告(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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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三十二条、四十条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另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的有关规定,因使用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设备已不在原址现场等,未依法办理特种设备注销、停用手续,使用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经核查,决定对广******等使用单位的**台特种设备予以公告注销、停用(详见附件)。现将名单予以公布。相关单位如重新使用上述特种设备,必须依法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重新办理使用登记(或变更使用状态)手续。上述单位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如有异议,可向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询问或说明,逾期将作注销、停用处理。特此公告。附件*:****年度公告注销特种设备清单?附件*:****年度公告停用特种设备清单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月**日(联系人:胡雄华;?联系电话:****-*******)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附件*:****年度公告注销特种设备清单.xlsx附件*:****年度公告停用特种设备清单.xlsx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