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延庆北京市延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担保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通知书(京延人社延缴通字〔2024〕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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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延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担保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通知书 京延人社延缴通字〔****〕**号北京******: 你单位未按时缴纳****年*月至****年**月的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以下简称社会保险费)本金******.**元。我局已于****年*月*日向你单位有效送达《北京市延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费责令限期补缴通知书》(京延人社责补字〔****〕*号),责令你单位自收到限期补缴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你单位逾期未履行缴费义务,经查询,你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且你单位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及滞纳金。现根据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通知你单位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日内到我局办理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我局将依法向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程序。 按照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你单位在与我局签订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协议之前,需以抵押、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以确保你单位能够足额清偿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滞纳金。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视为送达。 联系人:王金生 陈烨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延庆区高塔街**号 北京市延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