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4-2026年度达河村共享食堂项目非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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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年**月** 日 根据有关规定,浙******受江山市碗窑乡达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就****-****年度达河村共享食堂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概况项目编号:zjxsjjs********项目名称:****-****年度达河村共享食堂项目招标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服务期预算金额(元)采购内容****-****年度达河村共享食堂项目*年******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合计******元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年** 月**日至****年** 月** 日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到浙******江山分公司(江山市环城西路**-*号二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在规定的质疑期限内提出。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 日**:**开标时间:****年**月* 日**:**开标地点:江山市环城西路**-*号二楼(浙******江山分公司)。五、其他事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人未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六、联系方式采购人:江山市碗窑乡达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地址:江山市碗窑乡达河村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项目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地址:江山市环城西路**-*号二楼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江山市碗窑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徐先生监督投诉电话:***********(******)地址:江山市碗窑乡达河村淤头基*号****-****年度达河村共享食堂项目招标文件(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