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2024年11月15日公告承诺制改革备案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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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年**月**日,我局受理并备案了以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材料,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号)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落实“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切实加强环评管理的通知》(浙环发〔****〕**号)、《关于同意长兴新能源小镇“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政发[****]**号)、《关于同意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长兴分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政发[****]** 号)、《关于同意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长兴分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政发[****]** 号)、《关于同意长兴新能源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政发[****]** 号)、《关于同意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政发[****]***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化环评集成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浙环发[****]**号)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现将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告。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基本情况备案情况*年产中性模架***套、模具配件*万件建设项目******长兴县开发区太湖街道庄前路**号因发展需要,企业拟投资****万元,租用位于长兴县开发区太湖街道庄前路**号的华禹钢铁(浙江)有限公司闲置厂房约****平方米,新增数控双头铣床、加工中心机床、龙门数控镗铣床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待项目建成后,可年产中性模架***套、模具配件*万件,预计产值为****万元,利税***万元。******(湖长深改备[****]**号)*******-*****-***-环境影响评价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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