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衡阳市常宁市板桥镇等10个乡镇高桥村等40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施工(第一标段)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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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常宁市板桥镇等**个乡镇高桥村等**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施工(第一标段)终止公告衡阳市常宁市板桥镇等**个乡镇高桥村等**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施工(第一标段)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本项目投标单位对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质疑,于****年 ** 月 **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暂停公告,现异议已处理完毕。
经核实,第一中标候选人******不符合中标条件,经招标人集体研究决定取消******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衡阳市常宁市板桥镇等**个乡镇高桥村等**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施工(第一标段)将依法重新招标,敬请留意。
招 标 人:常宁市农田建设事务中心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泉峰西路 *** 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解放大道**号汇景花园二栋一单元***室;
联 系 人:刘春国(项目负责人)、田芬、熊荻;
电 话:*********** 。监管部门:常宁市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 文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