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关于赣州经开区产业基金合作机构遴选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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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赣州经开区“双GP”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赣州经开区“双GP”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操作指引》、《赣州经开区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赣州经开区产业引导基金合作机构遴选指南(试行)》等相关要求,赣州经开区工发引导基金管理人对申报机构进行了立项、尽职调查、投资决策等评审程序,拟将珠海******作为赣州经开区工发引导基金子基金管理人之一。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天(****年**月**日—****年**月**日)。公示期间监督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