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于都县新陂圩镇防洪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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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于都县新陂圩镇防洪工程已批准建设,已由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和备案同意,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于都县新陂圩镇防洪工程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中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于都县新陂乡。*.*标段划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河道疏浚整治、堤岸防护、新建防洪堤及自排闸。*.*招标金额:总投资****.**万元,*级堤防工程。*.*计划完工时间:****年**月**日前。*.*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等级。*.投标人申请资格要求*.*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并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还需取得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本省的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以江西省水利厅网站公布的最新名单为准),有在建工程(含预中标工程,即发布了中标公示的工程)的建造师不能参与本工程投标(根据[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廉政建设若干意见](赣水建管字[****]***号)规定,外省施工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得在本省执业)。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质检员必须执有水利工程有效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以上人员均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公布在赣水利施工企业人员信息的通知》(赣水建管字[****]***号)文的有关规定,拟投入建造师必须为江西省水利厅网站公布的《江西省在赣水利工程企业人员信息统计表》中人员,且不能为《江西省水利工程在建项目建造师基本情况表》内人员(至投标截止时间名单为准)。***.******.***非本省水利系统施工企业需持有江西省水利厅有效的《信用档案》(原核发副本无效);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建筑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赣水建管字〔****〕***号)及《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公布在赣水利施工企业人员信息的通知》(赣水建管字[****]***号)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赣州市、于都县或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招标文件的获取*.*请投标人于 **** 年* 月**日起自行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中汇******网(***.******.***)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相关费用:资格审查及资料费共计***元/每份(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交纳,未按规定缴纳招标资料费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接受时间: ****年 * 月** 日 *:** 时至 *:** 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 * 月** 日*:** 时,地点为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有关事项说明*.*本次施工招标需要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注册建造师出席开标会。投标单位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如有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中汇******网站(***.******.***)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招 标 人:于都县新陂圩镇防洪工程建设项目部联 系 人:曾卫华联系电话:****-*******招标人地址:于都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汇******联 系 人:颜先生联系电话:***********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翠林路鹿璟名居D栋****监督单位:赣州市水工程招标办公室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