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关于阜南县王家坝抗洪纪念馆施工项目招标有关事宜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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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上午*时**分,王家坝抗洪纪念馆项目业主单位在阜南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召开王家坝抗洪纪念馆施工项目招标有关事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县水务局、监察局、检察院、审计局、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代理机构等单位有关人员及****年**月**日开标的王家坝抗洪纪念馆施工项目评标委员会各成员。与会人员在听取对王家坝抗洪纪念馆施工项目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举报调查情况的汇报后,经过认真研究和讨论,就王家坝抗洪纪念馆施工项目招标有关事宜提出建议。会议认为,王家坝抗洪纪念馆施工项目于****年**月**日上午在阜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在中标公示期间,分别接到举报,称第一中标候**********年在怀远招标采购市场有不良行为记录,第二中标候选人**********年在凤阳招标采购市场有不良行为记录。并经调查情况属实。根据“阜南县王家坝抗洪纪念馆施工招标文件”中“***.******.***(**)”专用部分修改内容:“在最近三年内在安徽省有不良行为记录的”规定,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均不符合中标条件。鉴于此,与会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的规定,经过认真研究和讨论,建议业主单位对阜南县王家坝抗洪纪念馆施工项目重新招标。业主单位最终决定采纳与会人员的建议,对阜南县王家坝抗洪纪念馆施工项目重新招标。特此公示!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举报受理单位及电话:阜南县监察局 : ****—*******阜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 ****—*******阜南县水务局 : ****--*******阜南县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