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辽宁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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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受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委托,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LNZC***********)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一、采购内容 包号分包产品称数量*活性炭***吨片碱**吨吸油围栏****米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供应商须是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代理商或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供货、财务、技术服务能力。如果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须具备投标产品(投标产品的包号及名称:)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即日起至****年*月**日(每日*:**-**:**北京时间,周日除外),到******领取。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但在任何情况下,如寄送的文件迟到或丢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对此负责。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对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核实后原件当即退还,复印件留存备查。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号泊岸华庭),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单位: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地 址:沈阳市东陵区双园路**号甲联 系 人:张建国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号泊岸华庭 联 系 人:齐月联系电话:***-******** ***-********传 真:***-********邮 箱:lnmd@***.com邮政编码:****** 开户行:大连银行沈阳文艺路支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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