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关于陆丰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电子电工及汽修实训设备采购项目的澄清/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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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陆丰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的委托,于 ****年**月**日就电子电工及汽修实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LFCGZX****-**)在汕尾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招标公告。现就本次采购项目公告的澄清/更正如下:一、 原招标文件中出现的品牌如卡罗拉、一汽大众捷达、丰田*A发动机、桑塔纳等设备品牌型号删除,其技术参数不变。二、 原招标文件第四十一页,“★装置工艺要求:”现澄清/更正为“装置工艺要求:” ★删除三、原招标文件价格部份评分为“*、将有效投标单位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并以此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等于基准数的为**分。投标价与基准价相比,每高出*%扣*.*分,低于基准数不扣分。”现澄清/更正为:综合评分法,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彭先生。联系电话:****-*******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