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蒲家三期公共租赁房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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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蒲家三期公共租赁房项目已由 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鄞发改投(****)**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由宁波市海曙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代理机构为 宁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高桥镇蒲家村项目规模:本地块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设面积*****.*平方米,地下室面积*****.*平方米。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工程概算:约*****万元工程造价:约*****万元。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建筑、安装、园林景观绿化及室外附属等工程的施工和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个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它要求:(*)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企业列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审核通过;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列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审核通过,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承接本项目后,其业务量仍符合宁波市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承接业务量的规定。(*)根据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重点[****]***号文件关于《宁波市重点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和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内。(*)****年*月*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年*月**日之前,将招标文件中《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招标代理人处,逾期未提交的,视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 **** 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 时,下午**:**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号新天地东区*幢国际商务大楼**层)*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号新天地东区*幢国际商务大楼**楼)详见大厅公告,若地点变更则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办公室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民通街***号联系人:高艳圆电 话:****- ********招标代理: 宁波******地 址: 中山东路***号东航大厦**楼****室邮 编: ******联 系 人: 陆鑫杰、陈杰电 话: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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