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洛阳广播电视台关于摄像机及新闻制作网项目的变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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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广播电视台关于摄像机及新闻制作网项目的变更通知各投标单位: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广播电视台的委托,组织的公开招标“摄像机及新闻制作网”项目(洛政采购中心[****]***号),现就有关变更通知如下:一、取消原招标文件第*页“(二)新闻制作网技术要求*、系统要求”中“★文稿系统和非编产品为同一厂家开发生产,非贴牌产品。”、“★审片系统和非编产品为同一厂家开发生产,非贴牌产品。”条款要求。二、原招标文件第*页“(三)新闻制作网系统构成*、非编工作站”中“★投标人提供的非编整机或I/O板卡产品通过了杜比认证、CE认证以及通过国家广电总局测试符合甲级指标。(需提供相应证明)”变更为“★投标人提供的非编整机或I/O板卡产品通过了杜比认证、CE认证以及通过国家广电总局测试符合甲级指标,三项中任意一项(需提供相应证明)”。三、原招标文件第**页第***.******.***设计方案“(*)一档**分,能够切实符合台内具体需求,……。文稿系统、审片系统与现有的非编软件实现无缝衔接,……系统互联中融入使用”变更为“(*)一档**分,能够切实符合台内具体需求,……。文稿系统、审片系统与本次招标新闻网中的非编软件实现无缝衔接,……系统互联中融入使用”。四、原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