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西安高新区长安通讯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兴隆社区项目环评信息(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西安高新区长安通讯产业园管理办公室投资建设的兴隆社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委托陕西******编制,现将该建设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项目名称:兴隆社区(*)建设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兴隆街办(*)建设内容:兴隆社区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总投资**亿,位于西安市高新区新区兴隆街办,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Ha,规划总建筑面积*******m*(地上总建筑面积******* m*,地下总建筑面积****** m*),其中住宅面积*******m*,公建建筑面积****** m*,容积率*.**,项目绿化面积****** m*,绿化率**%。总户数*****户,停车位*****个(其中地上***个,地下*****个)。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施工期施工期污染主要体现在施工扬尘、废气影响,施工机械、运输物料车辆噪声影响,施工废水影响和施工固体废物堆放影响,同时场地平整、施工营地和施工便道修建过程中将对局部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停车库废气、炊事燃料废气、饮食油烟废气;(*)废水:生活污水、社区医院废水;(*)噪声:主要为小区水泵、地下停车库风机、小区人流活动噪声及机动车辆运行噪声;(*)固废: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幼儿园食堂、中、小学食堂废油脂、社区医院医疗垃圾。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施工期严格按照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施工扬尘、道路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和施工固废的控制或处置,注意施工期的生态保护,严格施工管理和施工期环境监理。*、运营期(*)废气①地下车库尾气:采取机械排风系统,换气次数不小于*次/h;排风口应设于下风向,不应朝向邻近建筑物和公共活动场所,排风口离室外地坪高度应大于*.*m,且排气口位置应远离进气口,设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尽量分散设置,避开人群经常活动的地方;②居民炊事所使用的燃料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产生的废气经集中式排烟管道直接于楼顶排放;③幼儿园食堂和中、小学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油烟通道高空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废水小区排水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污水排放量约***.**×***m*/a,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要求;社区医院废水经处理后,满足(GB*****-****)《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废水预处理标准要求;幼儿园、中小学食堂废水经隔油设施处理后,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要求;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安市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对水环境影响小。(*)噪声对地下车库风机安装消声器,将水泵等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地下车库独立房间内,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吸声材料等,小区内严禁鸣笛、对地下车库出入口露天部分设置透明隔声罩。对临路侧住宅安装中空玻璃窗,优化建筑设计、加强住宅室内隔声设计措施,满足正常生活要求,保证居民的室内声环境质量达标。(*)固体废物小区根据需要,设置多个垃圾收集点,实现垃圾袋装化,由专人收集,日产日清,统一运往西安市江村沟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餐厅废油脂交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社区医院产生的医疗垃圾由入驻医疗机构交由西安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兴隆社区项目在采取项目设计和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小。在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前提下,从环评技术角度出发,项目建设可行。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范围:工程所在地周围主要居民区、单位,当地政府及环保管理部门等。公众参与主要是请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工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目的在于收集、征询工程所在评价区内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六、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西安高新区长安通讯产业园管理办公室通讯地址:西安市西沣路滦镇长安通讯产业园管理办公室电 话:***********联 系 人:王工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评价机构:陕西******通讯地址: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杰座广场***室邮 编:******电 话:***-********联 系 人:贺工八、公众反馈方式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工程有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反映。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