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随州随州市精神病医院场地硬化及辅助用房等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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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随州市精神病医院场地硬化及辅助用房等配套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号为“随财采计[****]*号”,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随州******受随州市中心医院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随州市季仕梁街*号*.* 工程规模:新建辅助用房约***多平方米,场地硬化约****多平方米以及其它配套工程。投资计划约***万元。*.* 计划工期:**天*.*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须为建筑专业一、二级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的投标时间内。*.*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有实施本合同工程的流动资金(须提供****、****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 *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持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随州******(随州市青年路***号五楼)会议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①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应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已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拟派建造师证书、身份证;⑥拟投入本工程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岗位证书、身份证,技术负责人另须提供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⑦外省企业入鄂备案证明。以上原件除授权委托书外,均审查完毕后退回,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其投标报名。以上提供的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地址:随州市招标投标中心(五楼***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联系方式招标人:随州市中心医院招标代理机构:随州******联系地址:随州市青年路***号联系人:吕国训邮政编码:******传真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