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马国土出让告字[2013]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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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地块名称界址范围建设用地面积(M*)土地用途出让年限出让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建设工期马土让****-*号秀山新区旅游大道东侧地块旅游大道东侧,中油燃气门站南侧*****.**(约**.***亩)公用设施用地(加气母站)**年***万元(约**.*万元/亩)***万元**万元**个月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取消竞得人资格、不退还土地竞买保证金;已签合同,未按时支付土地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日,经催缴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人承担法律责任。*、土地开发程度:(*)权属清晰无纠纷;(*)出让土地范围内的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含人防、架空强弱电杆、地下管线等)全部拆除;地面附属物(包括树木、青苗、堆积的土石方和垃圾等)全部清运出场;出让地块范围内,如经文物部门确认,地下有文物埋藏,需依法进行考古勘探或发掘。*、土地交付:土地成交之日起*日内净地交付。*、开工及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建设之日起**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未按期开竣工的,分别自开、竣工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出让价款总额的*‰比例处罚。构成闲置的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进行处罚,已扣缴的建设工期保证金转为土地闲置费,不足部分出让方予以继续征缴。*、日照间距、安全距离、消防通道、出入口、与周边已建建筑物的退让距离等按照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要求执行。*、受让人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建设项目公示牌,公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设单位、项目动工开发、竣工时间和土地开发利用标准,并在项目开发建设期间,及时向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书面申报项目动工开发、开发进度、竣工等情况,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可以向社会公示,并限制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本市范围内的土地购置活动。*、未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竞得人及其股东在竞得后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项目建设要求:项目建成后不得从事对外零售经营,否则,由出让方会同市燃气主管部门及秀山新区建设指挥部共同依法监管并有权要求受让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以上要求纳入土地出让合同的条款中)。二、竞买人资格:该宗地为加气母站用地,竞买申请人必须为具有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可以参与加气母站投资经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申请人可以联合申请,也可以单独申请,申请者需具有上述资质(竞买人资质由市住房建设委员会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共同审核)。三、本次出让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到马鞍山市土地发展中心储备经营科(太白大道与印山路交叉口国土资源局*楼)获取出让文件,也可登陆马鞍山市土地发展中心网站http://***.******.***下载。五、本次挂牌出让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汇款帐号详见出让文件附件或登陆马鞍山市发展中心网站http://***.******.***下载)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到马鞍山市土地发展中心储备经营科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 *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须知》)。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马鞍山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楼拍卖厅(建管大厦*层);挂牌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节假日不休息)。联系电话:****-*******(史先生、左女士) ****-*******(谷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