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档案库房智能化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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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编号:JTZB-****-***、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档案库房智能化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磋商采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成交金额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档案库房智能化建设项目,主要为该局提升档案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提升档案管理工作效率、保障档案数据的安全性、提高档案管理系统性能和稳定性。(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洛阳分公司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号******.**元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交付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交付;质保期:三年三、磋商小组名单:谭唯、董锦凤、李武奇(采购人代表)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金额 :****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成交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网站》、《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评审地点:洛阳新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号楼*单元****室。 *、本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分。*、公告日: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市府西街*号联系人:魏先生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洛******地 址:洛阳新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号楼*单元****室联系人:魏女士联系电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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